《上海市促进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印发

6月17日消息,上海印发促进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6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用户报废或者转让本人名下在上海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小客车,且在上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纯电动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10000元购车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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