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17个行业

6月15日消息,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本市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缓缴政策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到以下用人单位: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等17个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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