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证监局:8家私募基金管理人逾期未完成自查工作,要求有关负责人接受监管约谈

8月17日消息,宁波证监局发布关于要求相关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有关负责人到我局接受监管约谈的通知称,2022年6月6日发布《关于宁波辖区2022年逾期未完成自查工作的私募机构专项通报(第一批)》,截至2022年8月16日,宁波木昇兰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众信万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东方丰豪投资有限公司等8家机构仍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请相关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合规风控负责人携带自查材料于2022年8月25日-26日到宁波证监局接受监管约谈。如仍拒不履行配合义务,将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宁波证监局:8家私募基金管理人逾期未完成自查工作,要求有关负责人接受监管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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